根據2013年張家港市衛生事業單位需求,計劃公開招聘衛技類應屆畢業生340名(其中A類職位即研究生學歷職位10個,B類職位即大專及以上學歷職位330個)。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條件
1.具有張家港市戶籍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醫學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部分職位戶籍不限,詳見計劃表);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可憑配偶或父母戶籍報考。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單位需求崗位條件。
二、招聘專業類別和人數
詳見《2013年張家港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技類應屆畢業生需求表》。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辦法進行,A類職位按面試、體檢、考核等程序,B類職位按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程序,擇優錄用。具體辦法如下: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同步初審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自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13年3月30日
。
報名網址:http://digital.zjgws.gov.cn/ivht/login.jsp。
聯系電話:0512-58987102,0512-58987123。
注意事項: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節假日除外)。
(二)現場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3年4月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5︰00;
地點:市衛生進修學校。
(2)資格復審時需要提供資料:
①本人身份證和戶籍證明;②畢業生雙向選擇推薦表(含在校期間全部課程成績);③其他證件(如英語等級考試證書、獎懲證書等);以上證件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就讀于江蘇省以外院校的畢業生需提供招生錄用名冊(蓋章);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張。⑤夫妻兩地分居的,應出示結婚證書、在張家港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應出示父母雙方在張家港的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應出示軍隊師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留學歸國人員提供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
(3)確認繳費:
通過資格復審的畢業生,由本人在《2013年張家港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技人員報名表》上簽字確認,B類職位考生繳納筆試考試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
(三)筆試:
B類職位進行筆試。筆試內容為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專業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滿分100分,根據筆試成績按專業設置合格分數線。
筆試準考證由考生自行打印,打印時間為2013年4月7日
19:00至4月8日11:00。
筆試時間:2013年4月8日,下午14:00~16:00;
筆試地點:市衛生進修學校。
(四)面試
1.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滿分100分,設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第3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
2.面試人員確定:A類職位通過現場資格復審的全部進入面試;B類職位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比例不足1:2的,則全部進入面試)。
3.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每位考生領取面試通知單時繳納面試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
四、體檢、考核、公示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占60%、面試占40%相加計算,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者,取筆試成績高者),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并實行一次性體檢。體檢按修訂后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由市衛生局根據招聘職位要求,統一組織實施考核(政審)。考核合格后在張家港市衛生信息網(http://www.zjgws.gov.cn/)公示7天。因體檢、考核(政審)、公示不合格或錄用過程中出現缺額的,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
五、錄用及管理
經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合格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事部門核準,發出《錄用通知書》,畢業生憑《錄用通知書》和畢業證按通知規定的時間及時到用人單位報到,辦理相關手續。新錄用人員實行見習期(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錄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A類崗位新錄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B類崗位新錄用人員身份為編外合同制職工,簽訂勞動合同。
六、其他
對B類職位未能招聘滿的崗位,采取雙向選擇的方法分層次進行選聘,在筆試成績合格的畢業生中,按專業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列,按照與崗位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進入雙選的人選(報考A類崗位落選的研究生可直接參加B類崗位的雙選)。雙選結束,進入體檢、公示環節。雙選會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循私舞弊,一經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則取消招聘資格。招聘工作接受張家港市衛生局紀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電話:0512-58179829。
八、本簡章由張家港市衛生局、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張家港市衛生局
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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