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學院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國家稅務總局直屬事業單位國家稅務總局稅務干部進修學院(國家稅務總局黨校)(駐江蘇揚州)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招聘崗位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二)招聘崗位(見下表)
國家稅務總局干部學院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序號
|
招聘崗位
|
人數
|
招聘條件
|
對象
|
崗位名稱
|
學歷
|
專業
|
其他條件
|
不限
|
1
|
科研、學報編輯
|
2
|
博士研究生
|
財政稅收類
|
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
|
2
|
教師
|
1
|
博士研究生
|
管理學(人力資源管理)
|
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
|
3
|
教師
|
2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財政(稅收)學或會計學
|
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年齡要求在45周歲以下。
|
4
|
教師
|
1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民商法或行政法
|
二、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20日。
報考者網上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1)《國家稅務總局稅務干部進修學院(國家稅務總局黨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電子版);(2)本人身份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學歷證、學位證(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大學成績單等電子件,相關獎勵、成果證明材料電子件。
3.每位報考者僅限報考1個崗位。網上報名只需提供電子件,來校面試時需提交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審驗后退還原件。
4.按照有關規定,應聘人員與稅務干部進修學院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與該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三、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采用電話初試、筆面試、試講等方式進行。電話初試合格者邀請來我院參加筆面試、試講等活動。具體如下:
(一) 1號崗位采用筆試和面試方式;2號崗位采用筆試、面試、試講方式; 3號和4號崗位采用面試、試講方式。
(二)上述各類人員來校考試考核具體時間我院將以電話和E-MAIL另行通知。
(三)最終成績計算方法:1號崗位,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2號崗位,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20%,試講成績占50%。3號和4號崗位,面試成績占50%,試講成績占50%。
(四)所有招考工作(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確定最后聘用人選并公示)原則上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聘用
考試結束后,根據上述計分方法確定考生的最終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空缺時,不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核,并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稅務干部進修學院(國家稅務總局黨校)網站和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應屆畢業生的畢業院校及專業、非應屆畢業生的現工作單位、擬聘崗位等。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后,稅務干部進修學院(國家稅務總局黨校)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并報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后。稅務干部進修學院(國家稅務總局黨校)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招聘政策咨詢
國家稅務總局稅務干部進修學院(國家稅務總局黨校)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14-87705972
聯系人:孟老師
六、招聘工作監督
國家稅務干部進修學院(國家稅務總局黨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紀檢監督電話:0514-87806899
聯系人:朱老師
七、招聘工作舉報
國家稅務總局人事司和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舉報電話、傳真:總局人事司 010-63417515;
江蘇人社廳 025-83314795。
國家稅務總局干部學院(國家稅務總局黨校)
2013年3月22日
服務熱線
1876-1997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