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經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2年冬季海安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0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健康的身體;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12月1日至1994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
(三)招聘對象中的“應屆畢業生”指2013屆畢業生,國家大學英語四級水平指取得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證書或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達到425分,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1月30日;
(四)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
(一)招聘崗位
具體的招聘人數、崗位、報考條件等詳見《2012年冬季海安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本人到現場報名,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報名材料外,還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3年1月8日至2013年1月9日(8:30-12:00,14:00-17:00)。報名地點: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一樓大廳(縣城長江東路10號)。
(四)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每位報考者限報考一個崗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填寫《海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附件2,可下載),并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其他相關證書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同時攜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正面彩照3張和報名費100元(體檢費自理)。
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名時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復審。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3:1方可開考(近2年來報名人數不足而未能開考的崗位,開考比例放寬至2:1),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的崗位在南通人才網(
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試網(www.ntpta.gov.cn)、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haldbz.gov.cn)公布。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由招聘單位及時通知考生在指定時間、地點改報其他崗位(不改報其他崗位的可在此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退回報名費),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不接受其他原因的改報名及退費。
改報名時間:2013年1月11日(8:30-12:00,14:00-17:00)。改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大樓307室。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于2013年1月14日在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示。
3.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后的人員,于2013年1月16日(8:30-12:00,14:00-17:00)至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者視作自動放棄。
4.報考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內容:閉卷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3年1月20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取得筆試資格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點考點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按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各占50%的比例計算成績。
(二)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的3倍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末位同分全部參加面試),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照常進行。筆試成績與取得面試資格人員的名單于2013年1月22日在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
2.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為2013年1月26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組織招聘單位不再另行通知。
3.面試形式和成績: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線。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本人。
(三)總成績計算
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計總成績(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四、體檢和考察
1.確定體檢對象。從面試合格者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招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優先;仍不能區分時,筆試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考試總成績、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將在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
2.體檢。體檢由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3.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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