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選拔優秀人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熱愛祖國,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普通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具體職位的專業要求條件。戶籍不限。
3.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表。
二、招聘程序
堅持“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整個過程分為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技能測試、資格復審和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和錄用八個階段。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地點:2013年1月16日—2013年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在縣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晶都大道,人力資源大廈二樓)。
2.報名材料:報考人員應帶身份證和畢業證(2013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雙向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登記表(考生請自行下載并打印正反面,用黑色簽字筆填寫)、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3張。
3.報名費:報名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特困家庭畢業生持民政部門核發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工會組織核發的
《特困職工證》,免收報名費。
4.領取準考證:報考者于2013年1月22日持身份證(代領人需持代領人身份證和考生身份證)、領取準考證憑條、報名發票到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5.各職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核減招聘職位數直至取消該職位的招考。
(二)筆試
1.報考者須參加全縣統一組織的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試卷滿分100分。考試范圍參照《2012年江蘇省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及考生須知》公共基礎知識部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三)技能測試
1.A01-A07職位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對考生進行技能測試,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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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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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測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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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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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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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通訊報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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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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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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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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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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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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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專業學校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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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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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08-A13職位無需技能測試。
(四)資格復審和面試
1.A01-A07職位根據折合成績(即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30%),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折合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2.A08-A13職位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3.資格復審主要審查考生報考資格和條件,考生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地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已婚者提供當地計生主管部門出具的無計劃外生育證明。
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4.面試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統一安排,面試滿分為100分,設置60分為合格線。面試成績以書面形式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5.總成計算方法
(1)A01-A07職位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
(2)A08-A13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6.筆試、技能測試、面試成績公布地點:東海縣人力資源和保障局門前和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dhhrss.gov.cn)。
(五)體檢
根據總成績,按各職位招聘人數和達線考生的總成績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
(六)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主管部門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統一組織實施考核,考核結果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七)公示
對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公示七天,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對在體檢、考核、公示等環節出現的缺額,按進入面試的達線考生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八)錄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其中A01、A11職位的按總成績高低在招聘崗位范圍內進行公開、自主選崗,其他職位則直接由縣人社部門發放錄取通知書,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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