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鎮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鎮辦發[2012]2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鎮江市衛生局同意,鎮江市市直衛生系統14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95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一、應聘對象和要求
(一)符合附表中學歷(學位)、專業等資格條件;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限制有明確要求的從其要求;
(三)符合《鎮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招聘分批次進行,即日起至崗位招錄滿為止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均可報名。每批次報名截止時間、考試時間、地點等事項由用人單位負責通知,并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告。每批次招聘完成后,在招聘單位網站重新公布核準后的招聘崗位,接收下一批次招聘報名。
(二)報名方式:1.應聘者到招聘單位直接報名;2.外地應聘者發送電子郵件報名;3.招聘單位按公布的崗位和條件,直接到部分醫學院校現場接受報名。現場報名地點、網上報名郵箱和報名咨詢電話詳見附表。
(三)報名手續:應聘報名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或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填寫《鎮江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2份(下載網址http://hrss.zhenjiang.gov.cn/xxgk/clxz/fgzcc/),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張,辦理報名手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四)報名資格審查。應聘者須認真閱讀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并如實填寫登記表的各項信息,招聘單位按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復審時如發現不符合應聘崗位所應具備的資格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與考核
招聘單位根據報名情況,制定考試(考核)工作方案經市衛生局審查后,報市人社局審核批準。同意后,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考試(考核)按以下辦法組織實施:
本科及以上學歷要求的崗位,報名人數須達到招聘崗位數的3倍及以上比例方可開考,采取筆試和面試(含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所需理論知識,面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和招錄計劃數3倍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招聘人數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面試。總成績按照筆試和面試各占50%的比例合成。
研究生以上學歷要求的崗位,采取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內容為與崗位相適應的技能和操作水平。總成績按照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各占50%的比例合成。
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
考試、考核總成績以60分為最低合格線。考試、考核總成績于考試(考核)結束一周內在鎮江市人社局網站、鎮江市衛生局、招聘單位網站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在考試、考核合格分數線內的人員,按各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進入體檢、考察人選的面試成績不應低于60分)。如招聘崗位人數末位出現同分,以面試成績高者入圍;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確定名次。體檢、考察 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聘用體檢、考察標準組織實施。如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從該崗位考試合格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實行一次性遞補。
五、聘用手續
對體檢、考察合格者,經市衛生局、市人社局審核后,按規定在鎮江市人社局網站、鎮江市衛生局、招聘單位網站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處理。擬聘用名單公布或應屆畢業生畢業后兩個月內,未到單位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監督電話:0511—88911186(市衛生局監察室),0511-85340800(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處),0511-88912868(市衛生局人事處)。
附:2013年鎮江市市直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點擊下載)
鎮江市衛生局 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http://hrss.zhenjiang.gov.cn/tzgg/201301/t20130116_8466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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