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
1.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人選(若總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高者;若總成績相同,筆試和面試成績亦相同,則一并入圍),并在鹽都教育網和鹽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筆試、面試成績及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
2.擬聘人員的體檢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擬聘人員的考察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
3.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空缺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成績計算方法同前。
4.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如個人自愿要求放棄,或經查實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而出現的空缺崗位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成績計算方法同前。
5.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和報到證,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6.聘用者全部實行人事代理,合同管理,一年一聘,不入編,在工資待遇、社會保險、職稱評定、職務晉升、退休待遇等方面與編制內公辦教師同等待遇。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及崗前培訓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監督
1.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2.本次招聘按《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第七章第三十八條規定實行回避。
監督舉報電話:0515-88426005(區紀委信訪室)
凡參加招聘的考生在報名時,須填寫《誠信保證書》,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本公告由鹽都區教育局、編辦和人社局負責解釋。
附件:
鹽城市鹽都區人社局
鹽城市鹽都區教育局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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