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商貿物流中心隊伍結構,經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海安縣商貿物流產業開發區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健康的身體;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4月至1995年4月期間出生);
3.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
(一)招聘崗位
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及報考條件等詳見《2013年春季海安縣商貿物流產業開發區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本人到現場報名,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報名材料外,還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3年4月2日(8:30-12:00,14:00-17:00)。報名地點: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一樓大廳(縣城長江東路10號)。
(四)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每位報考者限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與考場使用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填寫《海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附件2,可下載),并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其他相關證書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同時攜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正面彩照3張和報名費100元(體檢費自理)。
報 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名時由江蘇(海安)商貿物流產業開發區管委會會同招聘單位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復審。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 《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崗位的公告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jsnt.lss.gov.cn)、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haldbz.gov.cn)公布。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由招聘單位及時通知考生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退回報名費。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于2013年4月3日在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示。
3.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后的人員,于2013年4月9日(8:30-12:00,14:00-17:00)至江蘇(海安)商貿物流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海安縣城鳳山北路與紫石路交叉口)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者視作自動放棄。
4.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內容:閉卷考試,主要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取得筆試資格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面試的人員名單、時間地點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
(二)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的3倍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末位同分全部參加面試)。
2.時間和地點:面試人員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點考點參加面試。
3.面試形式和內容: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重點考查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崗位匹配能力。
4.面試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三)總成績計算
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計總成績(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四、體檢和考察
1.確定體檢對象。從面試合格者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招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末位出現同分,取面試成績高者)。考試總成績、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將在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
2.體檢。體檢由江蘇(海安)商貿物流產業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3.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江蘇(海安)商貿物流中心進行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五、公示和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2.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江蘇(海安)商貿物流中心管委會報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2013年畢業生由招聘單位在2013年8月底前辦結聘用手續,其余人員由招聘單位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結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規定自行負責處理。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3.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2013年畢業生實行12個月見習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4.根據《海安縣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雇員制試行辦法》(海委〔2008〕45號)要求,所有被聘用人員一律實行雇員制。
5.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末位出現同分,取面試成績高者):(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3)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4)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六、監督舉報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報考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舉報電話:0513-88869628
七、本公告由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3-88820668
附件:1. 2013年春季海安縣商貿物流產業開發區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
2.海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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